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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包括非竞争性、非排他性、非分割性。
1、非竞争性
非竞争性有两方面含义,第一是边际成本为零,这里所述的边际成本是指增加一个消费者对供给者带来的边际成本,例如增加一个电视观众并不会导致发射成本的增加。
第二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如国防、外交、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环保、工商行政管理以及从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门所提供的公共产品都是属于这一类,不会因该时期增加或减少了一些人口享受而变化。
2、非排他性
非排他性是指某些产品投入消费领域,任何人都不能独占专用,而且要想将其他人排斥在该产品的消费之外,不允许他享受该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所有者如果一定要这样办,则要付出高昂的费用,因而是不合算的,所以不能阻止任何人享受这类产品。
3、非分割性
另外,纯公共产品还具有非分割性,它的消费是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众多的消费者共同享用的。如交通警察给人们带来的安全利益是不可分割的。
公共物品的主要特征
公共品是社会正常存在与发展所必需的、具有社会性的物品或服务,换言之,尽管是由政府提供但不具有社会性的物品或服务不能算是公共品,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在计划经济下,由政府建立的国有企业提供的衣帽鞋袜等,因为不具有社会性,因此不能归于公共品。
此外,这里所讲的社会性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范畴,它的发展变化受经济、政治、社会、历史、文化、传统、自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比如教育、医疗、养老,在人类社会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属于由私人自己负责提供的私人品,但随着经济、社会、政治等诸方面的发展,它在很大程度上已衍化为具有社会性的公共品或准公共品,而必须主要由政府负责组织提供。
公共品是个人无力独自提供(无论他是否自愿),而必须由社会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公共机构 负责组织提供的具有社会性的物品或服务。这里所讲的公共品“由社会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公共机构负责组织提供”,但并不意味着由它们“全包”,也不意味私人完全不能提供,只是私人无力独自提供罢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共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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